东一片儿西一段儿

顺着流水跟着过,恋着斜阳看着落。

 
zombie @ 2011-06-05 22:54

在黄霑的博士论文看到这个词“从褴褛到金镂(rags to riches)”,出生低微个人,通过自身努力战胜困难,改变命运出人头地的香港梦之阳春白雪表述。黎智英可算是“从褴褛到金镂”典型之一。

黎智英是谁?香港发行量最大报纸《苹果日报》、八卦杂志《壹周刊》的创办人和老板,还是佐丹奴的创办人(佐丹奴是少数买得起的牌子之一,现在才知道最初的老板是谁,牌子的命名亦偶然,一次黎智英见完客户饿极随便进了一家意大利餐厅吃PIZZA,后来就把餐巾纸上印着的GIORDANO拿来做服装品牌),1990年由于政治的原因转手。还曾创办过Admart(苹果速销网站),失败告终。

我是黎智英》并不是严格的自传,而是专栏文章合集,谈创业经验时穿插介绍个人故事,也不依时间顺序,读完全书,只能拼出生平一小块。大概得读毕他所有结集出版专栏,方能拼全?

用现在的话说,黎智英应该是富二代,不过并没有经历过父亲做生意的风光(黎智英1948年生人),解放后父亲逃往香港,家产没收,母亲被批斗,小小年纪开始赚钱养活自己和弟妹。父亲仅仅存在于祖母口中的故事,“卖花生也要做老板”。即使黎智英后来偷渡到港,也没父亲可靠,一个人从工厂小工做起。

在大陆

说起褴褛的过往,黎智英道“我从来不为过去的坎坷遗憾,也没有因而此感到光荣。”不过,对于食物的记忆是例外。有一节谈到小时候跟大人在顺德乡下饮茶的情景,细描细绘,如在眼前。

“五更过后,天还未亮大人便叫醒我,蒙蒙眼,拿着水火灯跟着大人在乡间的羊肠小道上碰碰撞撞地走。

一路上,远近起伏的鸡鸣驱走我的睡意。到走近祠堂,看到河边坐满了人的茶摊,我便兴奋得睡意全消。

在茶摊竹棚搭的厨房里,炭炉亮起了熊熊的烈火。炉上放着一笼笼的霸王大鸡包、叉烧包、虾饺、烧卖、猪肝和排骨烧卖,一盅盅的咸鱼肉饼和排骨蒸饭。它们都在冒着诱人的白烟。

茶客们自己动手拿点心、倒茶,坐着喝茶的人则议论纷纷,在这一片喧哗中夹杂着笑声,茶客们大快朵颐,背景是河里缓缓飘过的捕虾小渔船。置身其间,我想不到人世间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开展一日之初。”

更多的时候是饥饿。为了吃,偷家里的书去卖,然后跑到广州郊区买农民的蔬菜担回城里卖,往往天色已晚,还要躲警察。有一回被抓到警察局,不哭不闹。有个警察大概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不但没把蔬菜充公,还让同事帮忙买光了他的菜。

黎智英后来去戏院门口卖黑市香烟。有一次生意特差,家里等米下锅。有个人过来要求减价买烟,黎智英一股脑卖了。发现虽然单只香烟利润少了,但至少货卖出去,晚饭有着落了。于是明白赚钱之道不是要赚到够,而是怎样才卖得出货。日后经营佐丹奴和办《苹果日报》的低价倾销策略大概始自孩提时代卖烟。黎智英明白这个道理之后,烟比别人便宜,卖得又快又多,抢了别的烟贩子生意,被打了一顿,只好放弃。

卖烟不成,有人介绍黎智英去广州火车站替旅客搬行李讨小费,竟成了黎智英看外面世界的窗口。一次,黎智英替一个从香港来唐装打扮的绅士把行李放上三轮车,对方顺手把吃剩的咖啡色东西给他。黎智英咬了一口惊为天堂,一问方知是巧克力。大人常常说偷渡去香港,黎智英一直不理解,至此方才明白,香港就是有巧克力的天堂,一块巧克力打开了他的眼界,渴望到香港去,那年他九岁。

偷渡来港

1960年黎智英12岁,拿到去澳门的双程证(怎么拿的没说),只允许带一港元出境。从广州坐船到珠海,排队过关的时候,前面有个女子被搜出带有金器,于是被剥夺了出境的权利。黎智英赶紧把行前母亲缝在底裤的金条取出,沿裤管滑落地上再踩进土里。结果轮到他时,却没有搜身,顺利过关。黎智英并没有后悔,为了到澳门,实现自己的香港梦,需要作出选择。“专注便要牺牲。要做牺牲,最难捱的,是其他机会和选择的引诱。我们都以为自己拥有选择权,便以为所有的东西都是属于我们的。殊不知,真正属于我们的,只是实行了的选择。”黎智英一到澳门,上街吃云吞面,一口气吃四碗,花掉了全部财产:一港元。

到香港之后,黎智英进了一家工厂当童工。工厂有个看仓库的老人家,曾经是老师,有天让黎智英去买初级英文书本回来,只要不用加班,吃过晚饭教他英文。三个月后,教会他查字典,从此开始自学。老先生曾对他说:“学好英文,离开这里,到中环找份工,这样你才有前途。没有人可以帮你离开这里,也没有人可以救你。只有学好英文你才可以救自己”。关乎生计,黎智英非常有动力。

去纽约

自己创业办厂之后,接到美国百货公司JC Penney订单,越过中介直接飞到纽约送样品给客户。纽约之行不仅带来生意,更把他引向知识之门。等待采购客户之时看书打发时间,引来旁人好奇,就这样认识了一个退休的犹太推销员,成为黎智英的良师益友。黎智英甚至寄住在他家,并由此认识另一个律师朋友,这个律师朋友介绍黎智英阅读哈耶克《通向奴役之路》。黎智英硬着头皮查字典慢慢啃,读完一遍不懂读两遍三遍四遍,终于读通,就像雨拨扫过车窗,“所有的事情都清楚了起来”(见梁文道《访问》)。

黎智英说自己只读英文经典书籍,不在乎速度,而在于看明白,为己所用,不是为插花炫耀,而是希望把作者的学问观点吸收了成为自己知识花园的一部分。不过,黎智英坦承,自己是自由市场信徒,看不进左派的作品。

生意经

书中谈得更多的还是黎智英的生意经,特别是第一次创业的纺织厂,以及后来的佐丹奴,关于《苹果日报》和《壹周刊》则说得少。有些可能前人说过,有些其实也适于做人,略引几条: 

“要是你问我,幸运与努力,哪一样更为重要?我会告诉你,努力更为重要,因为只有努力才可以让人真正幸运起来”(好像Thomas Jefferson说过类似的话)。

“智慧是帮助你看破眼前利益的信念,要走智慧之路,便得舍弃方便之门,只有这样才可以走上踏实但崎岖的成长旅程”。

“谦卑不一定带来成功,但知道自己如何渺小,却可以让我们透过针孔看破大千世界的诱惑。”

“诱惑是避免不了的,但那却不是放荡的借口”。

“看书最大的收获还是看到别人犀利的思想,让自己谦卑起来,从而扩阔虚怀。虚怀是创作的源头”。




 
zombie @ 2011-02-17 22:38

离乡返城,怕中转过多误了飞机,不敢订衔接过紧的航班,结果一切顺利,提前4个小时到了机场。好在有kindle,漫长的等待不再难熬。浏览目录,看见Nora Ephron的”I remember nothing”,于是点了进去。早起赶路,脑子不太工作。好在Nora Ephron语言有趣,居然一路看了下去。看完之后,有趣的片段残留心头,索性略记一二,供日后遗忘翻阅。

 

其实,是看沈睿的博客才知道Nora Ephron,她是When Harry met Sally, Sleepless in Seattle, You’ve got mail, 以及Julie & Julia的编剧。哇!

 

I Remember Nothing是Nora Ephron最近的散文合集。只说有印象的几篇吧。

Jounalism: A Love Story回忆了她如何入行做记者的。1962年Nora大学毕业去Newsweek应聘。如果Nora是男的,那么顺理成章可以做记者。但Nora是女的,Newsweek没有女记者。其他报纸杂志也一样。女权主义运动尚在进行过程之中,还未产生实质影响。

Nora被聘为收发员mail girl——没有对应的mail boy,负责分拣递送堆积成山的邮件。几个月后,Nora获得升职,做剪报员(clipper),从全国各个报纸上剪下需要的报道做成剪报本。3个月后,再次升职,成为研究员(researcher),对完成的报道在付印前,检查相关事实是否正确。对于Newsweek女性雇员而言,已经是顶峰。后来Nora被Post聘为记者,这才正式开始了写作生涯。


大概出于职业敏感,Nora提到几个细节,抱怨现在电影的不严谨。讲述1950-1960年代故事的电影往往“fuck”不断,Nora以过来人的身份指出当时的人不像现在的人那么随意用fuck,F-word是个敏感词。此外,那时的人也不喝酒,至多是hard liquor(美国1920-1930年代是禁酒的,影响持续那么长时间?)。有部电影剧中人在1948年叫外卖批萨,Nora简直乐疯了:那时几乎没有批萨,亦没有外卖这样东西。果然是魔鬼存在于细节之中。 

The D Word。谈离婚。Nora本人结过三次婚,前两次以离婚收场,最后一次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了。Nora承认离婚占据她生命相当大比重。离婚的好处之一在于可能会使你成为下一任丈夫较好的妻子,因为你可以把埋怨指向前夫。另一个好处是成为自由身,不必为半夜谁起身而斗争。不过,对于孩子而言,离婚没有好处。


Nora在1970年代女权主义运动最高峰时经历第一次离婚,言语中似乎暗示当时年少冲动。第二次离婚惨得多,丈夫外遇,有两个孩子,第三个刚出生。过程痛苦不必说,最终活下来了。不仅活下来,还把离婚的故事写成小说,大赚一笔,买了一所房子(太有生产力了!)。


人们说,时间会让你忘记痛苦。Nora说,她记得的是离婚的痛苦。忘记的却是曾有过的爱。她不无幽默地补充,离婚比婚姻更长久。不过当孩子长大成人,离家独立生活,跟前夫不再联系,离婚方告一段落。

The O Word 关于老。运动,染发,整容可以让你推迟显老,但终有一天,膝盖、肩膀、背、屁股纷纷提醒衰落的来临。比以前矮两英寸却比以前重十磅。早晨起床你得吃如此多的药以至于没有肚子吃早餐。老朋友一个接一个去了。不死就像中彩票。有质量的生活不多了,还是学学蜂鸟尽量get the most out of life.




 
zombie @ 2011-02-11 20:33

2009年在James Fallows博客看到郑念去世的消息,第一次听说这位风华绝代的传奇女子,她1987年在美国出版自传”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是最早用英文记叙文革中国的著作。封面是郑念的照片,历经摧残,容颜美丽依旧。这个春节终于读了中译本,《生死在上海》,居然是内部发行版本。

郑念是少数几个1949年之后仍能继续原来生活方式的人之一,她接替去世丈夫的职位在壳牌公司任职,和女儿住着三层楼洋房,有厨师、花匠和保姆。这一切在1966年戛然而止,红卫兵抄了家,她被关进上海第一看守所,从此再也没见过女儿。六年半的牢狱生活,她始终不肯承认欲加之罪,用毛语录为自己辩护,往往让审讯人哑口无言或恼羞成怒。不明不白被抓,释放时以泄漏粮食供应情况为罪名,郑念要求政府承认错关,登报道歉,否则拒不出狱。她说:“我不能接受你的决定,我将仍然留在第一看守所,直到对我的案子有一个正确的结论。合理的结论应该是承认我是无辜的,我没有罪,没有犯任何政治错误。对我的错关要赔礼道歉,彻底平反。另外必须在上海和北京两地的报纸上公开刊登声明道歉”。

不像英若诚,郑念被关在单人牢房。除了看守和审讯,郑念不能接触到活人。因此,一只小小的蜘蛛,提供了宝贵的陪伴。郑念的狱中生活,饥饿寒冷病痛审讯折磨之外,也是怎样度过孤独、恐惧和痛苦的过程。

“如果我要活着见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话,我就该订出规定,锻炼身体和思维能力。……我设计了一套徒手操,从头到脚活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一天做两次。”

“关于脑力方面的锻炼,开始我想背诵毛的一些短文,这些短文能使我更好地理解他的军事思想,并且在对付审讯时,能把他的语录运用自如。”

“于是我改为背诵上学时学过的唐诗。使我惊奇的是,我居然能把在脑海深处沉睡了几十年的诗句再挖出来。把原以为已忘记了的诗歌回想出来,这真是一件乐事。当我把诗句拼凑成一首完整的诗,我象完成一项任务似的感到愉快。唐代伟大诗人们的不朽诗句不仅锻炼了我的记忆力,而且把我从身居囹圄的残酷现实带入了美和自由的境地。”

“我不断地努力,保持自己的心智健全。不过仍然有些时候,饥饿和痛苦折磨得我不想再有生还的希望了。这时候,我只好求助于和看守干上一仗,来激励自己的斗争精神。”

 “我需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即使是与看守较量也比完全与世隔绝要强。而且,斗争是一种积极的行为,它比耐心忍受痛苦更能使人振奋……对我来说,只有通过这种积极的斗争,才激励了我的意志。”

“本来天生就好静不好动,而现在只得强迫自己作简单的运动,因为这是在狱中坚持下去的最好方法。”

“改变恐惧心理状态的最好方法是主动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即使只是简单地活动一下身体,也使我的心理很快感到好转。如果只是情绪低落地坐在那里,任凭思想的野马奔腾,思维很容易出现可怕的混乱。”

“然而,难熬的黑夜还是过去了,就像生活中任何事情都有个终了一样,不论它是多么的可怕或令人不愉快。”

出狱后,痛苦并没有终结。郑念被告知,女儿于1967年自杀,死时才24岁。郑念不相信乐观开朗的女儿会自杀,她躲过周围监视的目光,暗自调查,女儿是被红卫兵打死。不过书中对此语焉不详,大概译文有所删节?

中年丧夫复丧女,如果1957年丈夫的病逝还可为他躲过文革迫害而有一丝安慰,“……对我女儿的死,我不能理解,也不会平静的。但我不得不日复一日地活着,再也得不到她”,人生至痛,莫过于此。



 
zombie @ 2011-01-14 14:25

米小邪又好奇又胆小,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闻到什么气味,她都要第一时间赶赴犯罪现场一查究竟,有米小邪在,我没法不经她审查就吃东西。不过这世界太危险,充满各种奇奇怪怪可怕的东西,米小邪往往落荒而逃。

 

夏天里我美美给自己倒一杯冰镇酸梅汤,米小邪听到响动,急不可耐跳上桌子,伸长脖子,蓄势待发。我马前炮告诉她,你不爱喝的。怎奈她小人家不亲自调查不肯罢休。于是把杯子递给她小人家过目。米小邪立马皱眉闭眼,头扭向一边。人似的,吃不得酸,五官皱作一团。第一次见到猫皱眉表情,我乐了,坏坏地把杯子又伸向米小邪。米小邪且退且嫌恶地用爪子推开杯子。

 

从酸梅汤开始,发现米小邪害怕一切有刺激性气味的东西,包括护肤品、香水等。小样,看我治不了你——当她淘气的时候,我就祭出法宝,成功用酸梅汤或香水吓退米小邪。后来再见我举起香水瓶,米小邪就警觉闪避一边,我作势按下,她急忙抱头猫窜,溜之大吉。

 

米小邪还怕一切发出奇怪声响的东西。每次我洗头用电吹风,呜呜声响让米小邪躲得远远的,找个安全的角落蹲下回头张望,又害怕又惊奇。不过时日久了,害怕减轻,慢慢能靠近一点观察。

当然,米小邪爱的东西也不少,她喜欢一切可供磨牙的东西。

 

绒毛老鼠。每次在淘宝上精挑细选自己喜欢非常的东西得意地向米小邪献宝,结局几乎都是一个——拍错了猫屁,米小邪要么无视,要么绕道走。从猫爬架到猫窝,从毛毯到电暖器,基本都不入她小人家法眼。以至于我哀叹:己所欲,勿施予猫。不过,绒毛老鼠是少数的例外。米小邪喜欢与绒毛老鼠翻滚着嬉戏,有时还作埋伏状,身体后缩尾巴不住抖动,瞅准时机高高跃起饿猫扑食。然后衔着绒毛老鼠到我面前显摆,仿佛是她捕来的猎物。米小邪对绒毛老鼠还表现出妈妈般的温柔——带着它一道上床,睡前嬉闹一会,醒了之后首先温柔舔舔老鼠,看得我直妒忌:何曾对我如此柔情蜜意?忽然醒悟,我是米小邪后妈,绒毛老鼠是米小邪女儿,那我岂不成了绒毛老鼠的外婆?

 

米小邪对绒毛老鼠的喜好甚至扩展到其他有毛的东西。诸如靴子上的毛,还有羽绒服帽子上的毛,说不得都被她送进嘴里,我只好笑骂她小笨蛋。

 

诸如扎面包袋的金属线、电线、网线等,也可以让米小邪不亦乐乎玩上好半天:伸出爪子试探、飞起一脚踢开、送进嘴里磨牙,有时还能咬断。其他倒罢了,可怜网线惨遭荼毒,被咬断了几次,害得我只能将就把金属丝断头捻起接上,虽则网络可以连上,却接触不良容易断线,训斥她吧不知所以然,徒呼荷荷而已。

 

我的手。米小邪最喜用前爪以熊猫吃竹子的姿势把我的手往嘴里送,同时后爪用力往外蹬,罔顾我“乖乖不要咬人”的要求,可怜我即使带上手套也难免伤痕累累。当然我总是在血案发生之前灰溜溜鸣金收兵,米小邪不能充分过嘴瘾说不得怅怅不已。

 

尾巴也是米小邪百玩不厌的玩具。每次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身后有一个会动的玩意,凝神盯住半响,出其不意扑上前去,围着尾巴转圈圈,越转越快,却总不能手到擒来——难道猫不知道尾巴是自己的一部分,不能自如地控制自己的尾巴?




 
zombie @ 2011-01-10 15:56

以前看《基督山伯爵》,最喜欢的是唐泰斯被陷害投入监狱后,如何跟老神甫法利亚学习的部分。老神甫不仅学问渊博,更世事洞名,唐泰斯对自己好端端突然入狱尚不明所以,不在场的老神甫却轻易拎出事情主线,点醒梦中人。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幻想自己也能遇到个老神甫就好了。

 

不过,或许真正缺乏的是发现老神甫的能耐。《水流云在:英若诚自传》第一部分讲述英若诚在文革期间三年蹲监狱经历,为了避免胡思乱想精神分裂,英若诚努力找事做,让自己在精神和体力上忙碌起来。一是制作《毛主席诗词》,还画了三幅毛主席像;二是从每一个犯人身上学习特殊才能和智慧,不拘什么,并且做笔记。书中附有英若诚在狱中制作的若干笔记,非常impressive。

 

他跟当地犯人(河北衡水)学做毛笔;跟一个豆瓣酱专家学做酱秘诀;跟一位天主教修道士学做酿酒、法式奶酪;跟一位泥瓦匠学水泥活,并且抓住时机趁监狱长找人修大门时自告奋勇,付诸实践;跟一个酱菜园子学徒学腌青椒;从一个香港来的工程师学用溪流发电,怎样在没有现代设备情况下建造浴室;跟一个老中医学习淘金方法、制作鸦片的方法、制作假鸦片的方法;跟一个外科医生学怎样做人流、怎样阉割公鸡;跟一个厨师学制蟹和带壳海鲜;跟一个人学孵小鸡,记录了辨认小鸡性别的三种方法:

 

“……小鸡在地上走的时候,雌的走直线,雄的却左右摇摆不时改变行走方向。第二种方法是提起小鸡的两条腿,小鸡的头垂着便是雌的,要是小鸡的头朝前或朝后仰,便是雄的。第三种方法是以手捉鸡,向后退缩者为雌,向前挣扎者为雄。……蛋壳开裂、小鸡要出来的时候,先出来的多半是雌的(p.58)”。

 

英若诚也向外输出知识,教女犯人用镜子发摩尔斯密码;更厉害的是,还给监狱长上马克思主义的课,甚至跟监狱长提议利用犯人的闲钱做买卖。镜子就是他给女犯人买的第一样东西。

 

大家愿意讲述自己经历,愿意教给英若诚种种知识技能,英若诚与人交往的能力令人惊叹,简直是个绝好的参与观察的人类学家,而且他还能写成剧本在舞台上表演出来。在监狱中对于不同人等的观察、交往和记录,想来对他的演戏事业不无裨益。

 

如传记作者康开丽在前言中评价的,英若诚对生活永远保持乐观态度,在最没有幽默感、没有尊严的情况下找到幽默感和尊严。耶鲁大学心理学教授Paul Bloom讲幸福,介绍了Dan Gilbert的情感预测(affective forecasting),你所能想象的发生在你身上最糟糕/好的事是什么?它会怎样影响你的快乐?环境和事件对幸福的影响不像人们以为的那么大,悲惨的事情发生时,人们往往过度预期自己不快乐的程度;类似地,好事降临时,人们亦过度预期自己的幸福程度。人们会调适于新的环境,重新回到原来的快乐水平。例如坐牢,最初几天你可能会很不开心,但如果你是一个乐观的人,那么在监狱里你仍是一个乐观的人。英若诚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在最恶劣的情况下,还可以make the best out of it。




 
zombie @ 2010-12-12 22:25

 

不意开始养猫生涯迄今已六个月又二十一天,推算之下,女儿米小邪芳龄七个月又二十一天(我们相遇时她可能一个月?),家有猫女初长成。不过,我这个猫奴则尚未驯养成功,仍需努力。

喜宝猫

回想起来,米小邪在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充分表现出喜宝的特质,我一直希望得到很多爱。如果没有爱,很多觉睡也是好的。如果两者都没有,我就要吃的,一点就好。

那天食堂饭毕,跟陈二新校区一圈又一圈散步,天色渐暗。忽然听到凄楚焦急的喵喵声,极有穿透力。循声找去,灌木丛旁,一只小奶猫惊天地泣鬼神哭叫着,难以相信这样尖利的声音发自一个如此幼小羸弱的身躯。

驻足蹲下,试探性伸手抚摸。小奶猫不闪不避,安静下来,还呼噜呼噜起来。蒙警惕性极高的流浪猫青眼相加,简直受宠若惊。于是嘱陈二到便利店买牛奶,我留下讨好挠痒痒。

陈二买牛奶返回时,眼前的景象让她吃一惊:小奶猫居然已经跳到我的腿上。找不到喂奶的容器,只能将就撕开包装的口子,递到猫跟前。小奶猫大概饿极了,一口一口喝将起来(事后才知道猫是无法消化纯牛奶的)。

不知为什么,有一种obligation,转身而去简直跟遗弃差不多的罪行。不是不害怕养育的责任——事实上,我为此抓狂了好几个月,但当时的选择似乎只有一个,硬着头皮捧着猫走了,不顾彼时的我还借宿于招待所。陈二赐名“米小邪”,我就这样成了米小邪的后妈。

鬼鬼祟祟把米小邪带到招待所,坐在电视机前。米小邪试探地爬到翘着二郎腿的一只脚上。她轻得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然后沿着裤腿一直爬到我的大腿上,蜷起身体开始睡。

当夜即发现米小邪深深的不安全感。人一离开视线范围,立刻哭叫起来。人一出现,沿着裤腿往上爬,找寻妈妈的怀抱,找不到又重头再找。

我上床躺下准备睡觉,米小邪对给她准备的纸箱不屑一顾,靠近床眼巴巴往上看。令我抓狂的事发生了。米小邪居然尝试要跳上床!虽然对她小小的身躯而言,床过高了。一跳不成,二跳,三跳。有一次居然抓着一角下垂的床单吊着。看这幅不屈不挠的架势,迟早能跳上来。 

不行,我并不打算跟米小邪同床。欲得一夜好眠,只能隔离。我引米小邪到洗手间,冷酷无情把门关上,任她在里面哭泣。开始质疑我自己冒失的行为。

第二天开了一整天会。新校区买不到猫粮,牛奶也不喝了。于是米小邪饿了一整天,粒米未进,又吐又拉,可是米小邪一声不吭。只在人离开时,才微弱叫唤几声。晚上得空这才带着米小邪,山长水远回到30公里之外我的宿舍,临急购置猫砂盆猫粮奶粉,置放纸箱于阳台之上,权作米小邪的窝。

抓狂磨合期

我的行为不是不冲动的,根本未做好接纳一只猫进入我生活的准备。起初,我把米小邪养在阳台上,阳台外还有个小院子,杂草丛生,自以为适合猫生活。白天出来喂食,晚上关门回屋睡觉。就像我对待不定期闯到阳台上来的流浪猫一样。

在阳台上的头两个月,除了米小邪,一边继续喂几乎天天来的一只成年流浪猫。幼小的米小邪开始有地域感,对流浪猫的出现并不欢迎,但又无力阻止。尤其我还自以为是地教育米小邪:要学会分享。事实上,那时的我抱着一种天真的幻想:等米小邪长大一点,是否就可以回归流浪猫群体?当然这只是我为了减轻心理压力的一厢情愿罢了。

即便如此,还是为突如其来的责任抓狂。从此不能随心所欲出门了。每天至少清理一次猫砂。换一次水。一周至少扛一袋沉重的猫砂。我不只一次想:要是当初没有捡回来……其他还罢了,第一条最致命。暑假里因为找不到人,第一次在上海过了完整的夏天。 

天气炎热起来,继续把米小邪关在阳台上太没猫道。而且米小邪长大了也关不住,老趁我不注意溜进屋。于是试着让她白天进屋,晚上回阳台。

新的问题来了。院子外的围墙已经限制不了米小邪。时不时越狱,难免与小区里其他流浪猫短兵相接。米小邪是个懦弱的主,看见流浪猫就逃,逃不了就上树。上了树可就骑虎难下了——上到尽头无可再上,而下面又有追上来的流浪猫堵着,真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起初我并没有发现。米小邪惊慌时的叫声跟她平日判若两猫。半夜里被猫叫吵醒也没意识到是米小邪。有一次清晨5点多被吵醒,起来到阳台上看究竟。猫叫从围墙外一棵树上传来,不见米小邪,但见树干分叉之处有只白猫。那只白猫我认识,小区里一只比较文静的流浪猫。

反正已经醒了,索性出门看个究竟。白猫见我先是不搭理。我仰头往高处望去,只见茂密的枝叶,惊恐的猫叫还在继续。我忽然一个激灵,莫非树上是米小邪?!无论怎样,一定要弄清楚。

于是哄白猫下来。白猫呆久了也觉得没趣,自己下来便去了。我开始唤米小邪,猫叫声迟疑起来,说不得百般安慰,终于向下爬,不是米小邪还有谁。此后类似的事再次发生。这次是半夜,穿着睡衣跑出门赶走流浪猫,从树上接回米小邪。

加之米小邪渐大,时时有流浪的公猫上门寻衅滋事,我又多担一层心事。有一次明眼见到是那喂了几个月的流浪猫,不禁懊恼养了一只白眼狼。关在门外不消停,横竖睡不好,索性搬到屋里来得了。

米小邪从此跟我一屋住。按下葫芦浮起瓢,不操心流浪猫,睡眠的问题来了。米小邪习惯了晚上不睡,尽管她非常安静,基本不叫唤。但她要玩,在屋里打冲锋似的追逐纸巾芯之类的玩意。本来睡眠不好,这下就更不用睡了。当时有一个拖了很久的死线,无论如何必须完成。早上不能晚起,几天之后,面无人色。不免把气转移到米小邪身上。常常大声呵斥,有时还下手——之后不是不鄙视自己这种欺负弱小的LOSER行为。

八月里内外压力之下几度崩溃,我再也不能了,有次甚至上网寻找领养猫的信息。终于还是没有付诸行为。慢慢地,米小邪也调整她的作息,晚上能睡几个小时。

作息互相适应之后,又为猫窝扛上了。米小邪拒绝几乎所有特意给她准备的猫窝。她属意的猫窝只有一个——我的床。甚至不惜绝食抗议,最终以我让步告终。我并不介意跟猫同床共枕,只是因为我太懒,疏于打扫卫生,米小邪到处沾惹尘埃不免要带上床。

从最初隔离在阳台,到进屋,乃至现在同床共被,历时几个月,总是我的自私战胜猫的需要。可见我距离猫奴路途尚远。不过,进步还是有一点的。如今已不再抓狂,米小邪成为我生活的重要部分,我再也送不走她了。虽然今年寒假回家不知如何找人照顾她,但总会找到办法的。

每次外出回到宿舍,第一件事就是跟米小邪玩。她躺在地上撅起屁股让我给她挠痒痒。晚上失眠之际,逗弄熟睡的米小邪,她从来不因此生气,还合作地缩起爪子,摊开肚皮给我。不过,清晨就轮到她来骚扰我了。当初因为老大不忍硬着头皮领养米小邪,不曾想她却给予了我最好的陪伴。




 
zombie @ 2010-10-14 22:01

英国灵长类动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和人类学家Jane Goodall在她的自传Reason for hope: a spiritual journey(中译本《古多尔的精神之旅》祁阿红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前言即说明自己信仰基督教,相信神的力量,将其称之为上帝,而且只有一个,尽管人们使用不同的名称,真主,道,造物主等。上帝是我们借以“生存、活动和修身养性的伟大精神”。

很自然地,作为一个无宗教信仰者,不免有个欠扁的疑问:如果信仰宗教,如果相信上帝,那怎么能和进化论一致呢?

Jane Goodall在书中回答了这个疑问——在一次旅行下榻的饭店,一个年轻服务员向她提出了这个问题。

Jane Goodall首先说她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几百万年前有一种原始的、像猿猴又像人的动物。它的一个分支后来变成了黑猩猩,而另外一个分支则变成了人类。

“可是这并不意味这我不信仰上帝”。她接着解释,上帝在七天里创造世界的说法,很可能是解释进化过程而采用的比喻。如果是那样,那么每一天就相当于几百万年。“这时候,也许上帝发现有一种动物的发展已经符合了她的目的。智人具有大脑,心智和潜力。也许那时候上帝就把精神吹进了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的头脑,把圣灵注入到他们的身体里”。

然后,Jane Goodall一转,“我们人类怎么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是进化也好或者是创造也好,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而且特别重要)我们未来的发展”(P144-145)。

 Jane Goodall的解释大概扫除了年轻人的困惑,不过好像还是不能make sense to me……



 
zombie @ 2010-09-23 16:31

这个酷暑终于过去了,感觉有一个世纪那么久,衰老不堪。

上上周六早上起来,想着下午去M50听关于单位新村的讲座。

临时起意去上图借书,模糊记得图书证应该还能再借一本书。临出发前看着桌上堆着上次借的书,踌躇是否带一本去还,最后还是决定空手。不是还有一个名额嘛。结果证明我的记忆是极度不靠谱的。

到了图书馆,径直走到参考外借的电脑索书处,把中图编号输进去,杯具发生了:您的借书额度已满!不由分说把我LOG OFF了。第一反应是气愤,这也太欺负人吗?滞后半拍后意识到我确实借满了,上次除了参考外借的4本,末了还去4楼借了一本新书,把5本的额度用尽了。Shit!

我这干的啥事啊,特意跑到图书馆借书,结果……难道我就这样走了……想借的书是林毅夫的The China Miracle,要准备下周的课。我环视周围,徒劳想发现有认识的人。不甘心又把卡重新推进读卡器。看到参考外借之外,还有参考借阅,那么借出来复印需要的章节强胜白跑一趟。所幸这回操作成功了。

坐下等书当儿,旁边一对情侣聊着天。女的抱怨这么久书还没出来,已经一点半了。我一惊,2点的讲座铁定迟到。书到了,赶紧复印。5毛一页,真贵啊。完毕出门,匆匆赶下场。门外雨下得很大。好在很快有辆空的士。司机居然不知道莫干山路,按讲座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却一直占线。最后还是司机拿出地图,我指给他看。沿着淮海中路走,开开停停。有些不耐烦,但又无法。已经迟到了。

终于到了地方。还在下雨,我往16号楼奔去。就一层楼,当然楼层很高,里面还搭了一层。没有任何指示,除了2、3个工作人员,别无他人。只好上前询问,对方莫名其妙,没有讲座。我不相信,重复地址。是这没错,但是没有讲座。你看就这么点地方,哪有?

无奈只好退出。雨还在下。既然来了,索性逛逛。结果提不起兴趣,各家画廊的画看起来毫无美感。大概我是饿了。

最大的雨的时候进了一家“半度音乐”咖啡厅,看菜单上有炸酱面、四川抄手,打算吃点东西,顺便躲雨。里面光线暗淡,一个人也无。冷气开得极足。巴赫的无伴奏大提琴低低响着(如果我没听错的话)。

角落收银台坐着一个略胖的女子,更像川菜馆的女招待而不似咖啡馆。她有些狐疑地望着我,看我不像顾客,也许是打野眼的游客。然后她开口问是否要吃东西,我终于选定座位,以问代答:菜单?其实吃的选择不多,看到有西红柿鸡蛋汤面,适合此时又饥又冷的我。

点好东西,拿出Itouch上网,我要查证一下讲座的时间地点。蜗牛速度打开了邮箱,地点完全没错,时间9月18号周六下午,貌似也没错啊。慢着,今天是9月12号!我不是第一次犯这个错了!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不是一般地乌龙啊。

面上来了。看上去挺诱人的,煎的荷包蛋,还有几片生菜叶。舀汤试试味道,西红柿熬的汤底很浓很酸,比我预期好吃多了。我吃的很满意,吃个底朝天。一碗番茄鸡蛋面下去,这个世界顿时不一样了。

吃饱有力气,随意逛了几个展览。大部分不喜欢,有些甚至觉得恶心。觉得不错的是上海大学搞的一个“镜花水月”,两个人的展览,一个烧的陶瓷,各种弧度的弧;另一个是黑白水墨画,淡淡的,描模水的不同形态,用二十四节气命名。

另一个是比利时女画家Lieve Dejonghe油画展,名曰“别是一番滋味/Sweet and Sour”,主打画是一枝伸出的玉兰花,淡雅美丽。进门前看到赞助商有GODIVA,还不解。后来看女画家笔下有的没的都加上巧克力,常常是一枝花,加上几颗巧克力,甚至巧克力是画在另外一个小方块上再置于画布之上。介绍说女画家是把她喜欢的各种东西都放在画里,虽然在我看来毫无章法。另外一个元素就是中国,诸如中国春宫雕塑、糖葫芦、烟斗、绣花鞋之类,不是我那杯茶。反而纯粹画花朵,没有巧克力或中国元素来打岔的讨喜。最喜欢的是一幅活动的黑白装置画。4副画框垂直排列,水墨底子,几枝带叶的玫瑰从最低处冉冉往上升,蝴蝶翩翩其间。很漂亮,我仰着头看了半天。可惜没有配标题。

看来我的审美趣味跟我吃的口味相近,清淡最宜。



 
zombie @ 2010-07-18 16:03

命名表明了所有的权利。皇帝更替,第一件事先就改了年号。政权变换,道路街道往往随之改名,很有点烙个印此物归我之意。
 
六月里妹妹友朋交相自远方来,稀薄的生活突然丰富起来。吃个脑满肠肥,走在路上却说不出所以然,乃亡羊补牢。李天纲的《人文上海——市民的空间》,窃以为内容其实不大切题,不过,按街区叙述的体例,散布不少历史掌故,作上海旅游指南不错。薛理勇《街道背后——海上地名寻踪》,追述了20世纪上半期街道随政权更替而不断改名的历史。有的路名乃至命名方式幸存下来,有的则如昙花一现,历史一页就此翻过。
 
法租界、英租界、美租界和华界的道路各有命名原则。法租界道路很多按人名来命名,法国的将军元帅领事神父诗人作家不一而足,比如著名的霞飞路(淮海中路)、辣裴德路(复兴中路)、巨辣达路(巨鹿路)、劳神父路(合肥路)、高乃依路(皋兰路)、莫里爱路(香山路)等。如此殖民烙印的名字,当然不能留,统统改头换面,务必除之后快,不留痕迹。
 
英美公共租界的道路命名则复杂一些,难以使用利于某一国的命名方式。折衷的办法就是以中国的行政省和城市地名作为道路名字。1863年,美租界用上海周围城镇命名道路:吴淞路、青浦路、闵行路、金山路、崇明路、昆山路、武进路、乍浦路等。1865年,英租界采用另一套道路命名规则。把与外滩平行的南北向马路都用中国省名命名,分别为杨子路、圆明园路、四川路、江西路、河南路、山东路、山西路、福建路、浙江路、湖北路、广西路、云南路和西藏路。和外滩垂直的东西向马路,都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名字命名,分别为苏州路、香港路、北京路、厦门路、宁波路、天津路、南京路、九江路、汉口路、福州路、广东路、芜湖路和松江路。唯一例外的是东西向的广东路,本应为“广州路”,翻译误把“CANTON ROAD”译为广东路,以讹传讹沿用至今。有人指工部局用中国地名命名租界内街道,说明他们觊觎中国领土的狼子野心。不过,大概一般人不会想到这一层,得以沿用至今。这一命名方式后来被中国许多城市沿用。
 
东西向流经上海市区一段吴淞江、号称上海母亲河的苏州河,命名居然也源自外国人的叫法:Soo Chow Creek,英商只知道这条河通过青浦可以到达苏州,是“通向苏州的河”,故得此名。
 
1912年,华界闸北道路命名代表“五族共和”(汉、满、蒙、回、藏),有汉中路、满洲路(后为纪念淞沪抗战英雄谢晋元改为晋元路)、蒙古路、新疆路、西藏北路,还有体现辛亥革命政治口号的共和路、光复路、大统路、新民路、恒丰路等,以及祝愿中华民族昌盛的命名,如中兴路、永新路、鸿兴路、民主路、民德路等。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暨上海特别市政府搞“大上海建设计划”,将上海市中心设在江湾东部,靠近黄浦江的7000亩规划区,今天的江湾五角场。五角场是五条马路形成的放射广场,用三条马路:黄兴路、其美路(今四平路)和翔殷西路(今邯郸路)接通杨浦、虹口和闸北;两条马路翔殷路和淞沪路通向大上海腹地。
 
1943年汪精卫短暂的傀儡政权居然也好整以暇,插手道路命名,其发布《沪市四市第12486训令》称:“查本市一、八两区及以前越界筑路名多用西文,兹者租界收还,亟应更正,以肃视听。现经制定更正路名表……”,更名道路240条,原租界及越界筑路的以外国人名、地名的道路名几乎全部替换。
 
抗战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上海市政府把汪伪定的正阳路、嘉定路、象山路、黄山路以蒋介石名改为中正北一路、中正北二路、中正南一路、中正南二路;把东泰山路、泰山路、庐山路以及南京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名改为林森东路、林森中路、林森西路。
 
解放后,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50年发布公告:“……其中以反动派人名命名,或名称易于混淆者,现已重新订定,改用革命策源地及重要战役地址等名称……”,把原中正东路、中正中路、中正西路改名为延安东路、延安中路、延安西路;把中正北一路、中正北二路、中正南一路、中正南二路改名为石门一路、石门二路、瑞金一路、瑞金二路;林森东路、林森中路、林森西路改名为淮海东路、淮海中路、淮海西路。
 
英美公共租界用地名命名道路方式相对不那么露骨,留存至今。名字的变与不变,拿捏在当权者手中,视乎目的而定。曾经殖民只是屈辱,欲除之而后快;但也可能殖民成为可资炫耀的噱头,为我所用,正所谓“谁掌握了现在,谁就掌握了过去”。



 
zombie @ 2010-06-25 12:58

上回说到杨步伟提及她与郝更生高仰乔夫妇撮合陈寅恪和唐筼。《也同欢乐也同愁》陈寅恪和唐筼三个女儿回忆父母,关于父母的相识,道出另一些细节。
 
1928年初,郝更生一次跟陈寅恪聊天,说起他在女友高仰乔的同学好友兼同事处见到一幅字,署名“南注生”。郝更生乃向陈寅恪请教“南注生”何许人也。陈寅恪惊讶道:“此人必灌阳唐景崧之孙女也”。
 
南注生是清朝台湾最后一任巡抚唐景崧的别号。甲午战败《马关条约》签订之后,台湾人不肯作亡国奴,一度宣布独立,推举唐景崧为台湾民主共和国总统,“伯理玺天德”,不过很快便被日本镇压了。唐景崧只得退回老家桂林。
 
世界真小,尤其名门之后很容易互相联系。陈寅恪的舅父俞明震曾在台湾辅佐唐景崧独立。《胡适口述自传》里《我的父亲》一章,胡适之父胡铁花亦曾受唐景崧委派,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在台湾民主国斗争中,胡铁花留到最后,直到病到不能动方离台回大陆,终因病重死于厦门。胡适评价父亲“成为‘台湾民主国’的殉难者之一”(pp.29)。
 
陈寅恪因之表示想亲自看看南注生字幅原件,顺便拜访这位女主人。陈寅恪猜得一点不错,果然是唐景崧孙女,单名筼。南注生字画即为唐筼出生前不久所书:
 
“苍昊沉沉忽霁颜,春光依旧媚湖山。
补天万手忙如许,莲荡楼台镇日闲。
 
盈箱缣素偶然开,任手涂鸦负麝煤。
一管书生无用笔,旧曾投去又收回。
 
为人作书,口占二绝。冬阴已久,立春忽晴,亦快事也。南注生”
 
不曾想,唐景崧一幅遗墨竟为孙女牵来四十多年的姻缘。陈寅恪后来请胡适、许地山在此字幅上题诗,自己亦题四绝于上。其中一句:“当时诗幅偶然悬,因结同心悟夙缘”。



 
zombie @ 2010-06-23 16:56

五月里打着开会之名去福州,行吃喝玩乐之实。向来喜欢根深叶茂、垂着长长气根的榕树,连带一起喜欢有榕树的地方。福建省政府大门口正对的街心有一棵年深日久的大榕树;三坊七巷里花巷幼儿园有一株榕树,伸出灰瓦白墙外,门外一个妈妈出尽百宝哄儿子喝牛奶;林则徐纪念馆的御碑亭前也有一棵大榕树……
 
华林寺、西湖公园和福建博物馆
 
第一站华林寺。到书报亭打听怎么坐公车,结果人不知道华林寺。打车吧,半天不见空车。索性横了心,跑向停在跟前的公车,问是否到华林寺。司机爽快地点头。我跳上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多少钱?司机的声音有一种为你占到便宜的快乐:1块,只要1块。后来福州的师姐GAN告诉我,福州的公交最近刚从2元降到了1元。
 
华林寺是长江以南地区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建于北宋年间,有一千多年历史。如今仅存大殿,斗拱占据建筑高度三分之一。大隐于市,边上便是福建省政府(话说福建省政府和福州市政府老实不客气分别占领屏山和于山两座山头)。我是唯一的游客。
 
出门之际,又向闲着无事的售票员和保安打听往福建省博物馆的方向,两人极有耐心告诉我穿过西湖宾馆进入西湖公园的捷径。
 
毫无背景知识、完全没有期待的我被西湖公园的景色打动,后来在林则徐纪念馆方知西湖公园乃林则徐给老百姓留下的福德之一。见到了河马提到的南洋楹,可惜错过了开花时节,无缘见满树蓝花的盛况。光看南洋楹的枝叶,跟凤凰木(影树)极像,无从想象两者花朵差异之大,前者幽蓝如水,后者鲜红似火。后来在三坊七巷,居然赶上南洋楹开花的尾巴,一地落蓝。
 
烈日下走,口渴难当。眼看博物馆在望,倒也不着急。转进一家小卖店,眼睛朝冰箱扫去,咦,这是什么?袋装冰杨梅。还有袋装冰橄榄。大热天见着,口水险些流下。赶紧买了一袋冰杨梅,倚着长廊栏杆伸展双腿坐下,对着西湖,就着凉风,冰凉凉甜滋滋顺喉而下。休息够了,方施施然往博物馆走去。历史展馆在整修,除了陶瓷海上贸易和福建戏剧,其他乏善可陈。
 
三坊七巷
赶到三坊七巷时,忽地下起了雨。一头撞进林觉民和冰心故居躲雨。林觉民去世后,家道中落,宅院乃售予冰心的祖父。冰心林徽因合当有缘,原来打小两人就能拉上关系。吴文藻和梁思成在美国是ROOMMATE。据说两人最初关系并不坏。我非常无知此时方知,原来林徽因和林觉民是堂兄妹。林觉民的《与妻书》只记得头一句,如今见着真迹,费劲辩读了几句,自卑地想真是文盲啊,遂作罢。
 
走到南后街上,下雨的缘故,人不是很多。河马提到的那棵桑树,结满了桑椹,不过路人都不摘了,因为不敢——上挂一牌:此树已喷药。

悠闲地逛了巷子里严复故居,门口悬着一金底牌匾,是为“福建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社会学教学实践基地”,近水楼台啊。又有一处谁的故居被改为民俗博物馆,金粉红灯笼,打扮得新嫁娘一般,连累了院里的荔枝树和梅树。
 
回到主街,我非常游客地吃了花生汤、海蛎饼,还有锅边糊,味道都不坏;跑到大世界买了橄榄汁,一试之下惊艳非常。大体上保存了青橄榄的原味,初入口有些青涩,久而回甘,一般人不大能接受。潮汕人也好这一口,每年过年大量消耗青橄榄。本来嘛,潮汕人最初从中原南迁时,中途停在福建,后来才继续迁到广东东南。离开福州的时候,我甚至不辞辛劳山长水远带了一箱橄榄汁。另一个收获是在古籍书店买了赵元任全集第11卷,赵元任的音乐作品集,虽然看不懂,还是很高兴。
 
去之前,读了不少对三坊七巷拆迁改造的抨击。结果以一个不懂当地历史的游客心态,居然玩得颇为愉快,不是不罪恶的。
 
福建师大的学生街
学生街熙熙攘攘,摩肩擦踵,堵得根本走不动。路上丢满店家的促销广告。甘说,除了福师大,附近还有各类职业技术学院,林林总总,是以学生街成行成市。各种小吃摊,煎饼、烧烤、关东煮(这是上海的说法,我不知道福州叫啥)、福鼎肉片、海蛎煎、寿司、炸云南土豆、果汁……还有些不知名的吃食。我在一个煎饼摊驻足良久,犹豫到底要不要吃。难得见到我喜欢的馅,煎一个鸡蛋,炒豆芽,洒些调料,再裹上蛋皮。旁边站着好几个人等。我吞口水,还是不能下决心。看到煎饼摊老板娘用铁铲把裹好的蛋卷倒进塑料袋,再扯一截纸巾防止烫手递给你,然后再用手收钱。我一路犹豫着,慢慢挤过了繁华地段,人骤然变少,窄窄的巷子里悬挂着“万里学生街”的广告,好奇前面还有什么,继续走下去。比前面略宽敞,但人气萧条,没啥生意。墙上贴满了日租房的广告。看着就跟中大的下渡很像,只不过这边规模更大。狭窄弯曲的巷子,沿街饭馆小店,巷内楼房租给学生。时时见到学生情侣手拉手往热闹的地方去了。

海鲜吧
托本地土著GAN的福,得以亲见本地人吃饭的地。在下班高峰期,从城南到城北,整整一个多小时——福州人民娇气地说,这都可以到福清了。终于到了城乡结合部福州本地食客趋之若鹜,外省食客进大观园的“海鲜吧”。虽然大名都费事起,只“海鲜吧”敷衍了事,不过一点也不妨碍门外停满小车(简直全福州有车阶层都来了),定位只保留至六点半,迟到敬请排队。店面极大,楼层很高,一半加了二层,另一半仰头是一张极大黑色渔网,悬吊着火红绳编的大鱼,底下豪放地摆着大圆木桌。
 
对着鱼缸里各色没见过亦叫不上名的水族虾兵蟹将们下单还需要经过一番厮杀。我早就迷失了,所幸有本地土著GAN,在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最终敲定菜单如下:花蟹煮白菜、清蒸小红斑、鲍鱼汁豆腐、清炒地瓜叶、黄金海蛎和炒鱼面。伙计当面捞出,新鲜热辣过了秤。我们这才掉头上楼。昏黄的灯光下,慢慢看出乡土的表面,其实还费了些心思装修的。镂空的木屏风间隔,原色木沙发包着松软的坐垫和靠背。
 
很快菜上桌,一上来就是黄金海蛎和炒鱼面,分量之实在把我们镇住了。现在边写边流口水,可恨当时我俩尤其是我倾尽所能,也不能全部装下。吃完之后,甘带我往闽江边公园散步消食,望着对岸新建的楼盘,感叹福州近年房价涨得厉害,也不宜居了。甘的律师表姐一边补充,可不是,福建人民都到福州、厦门和泉州买房,房价能不涨吗。



 
zombie @ 2010-06-22 21:32

最近断断续续看BBC纪录片《英国的历史》,有一集讲处女女王伊丽莎白,解说真是充满了对独身女人的歧视,似乎伊丽莎白子宫里不曾有过男人的精子不曾生养是极大的一桩遗憾。讲维多利亚女王时,则着力渲染她婚姻生活的幸福,并强调丧偶后的悲痛。
 
还有一集讲Mary Wollstonecraft,她于1792年出版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被后世追溯为现代女性主义的奠基人。 Mary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赶赴巴黎投身革命,结果革命血腥黑暗的一面冷却了她的热情,加之英法战争,在法国的英国人岌岌可危,幸而一个英俊的美国商人解救了她——商人把她登记为自己的妻子,她因此成为“美国人”。她生了一个女儿,就在她沉浸于母亲的角色中,她的美国“丈夫”已经有了新欢,在伦敦另筑金屋。未能免俗地,Mary投河自尽,给美国“丈夫”留下遗言:let my wrongs sleep with me.所幸被人救起。此时的她,37岁,生活和信仰皆遭受重大打击。

Mary
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遇上了志同道合两情相悦的soulmate,有了第二春。两人本不欲像凡夫俗子一般成婚,但为了孩子缘故,还是随俗选择了婚姻。命运的大手并没有就此放过Mary,结婚也并不是故事的终点。
 
Mary怀孕了,分娩的时候胎盘留在了子宫里。在今天并不致命,如果及时切除胎盘的话。但在当年,医生徒手欲把胎盘拉出,结果碎成了一片片。Mary在极度痛苦中走过了生命的最后七天。解说人旁白:这个坚强的女人强调不应把女人的本质与生理特征混为一谈,但她最终却死于自己的生理特征之下——听到这里,忍不住火起,明明是当时医术不发达使然,竟责怪Mary谁让你是女人来着?


另一集提到了小穆勒和Harriot,一次宴会上小穆勒遇到了明眸善睐的soulmate——Harriot,惜乎相逢太晚,Harriot已经罗敷有夫。在维多利亚时代,离婚基本上属于不可能的选项。两人只能等,这一等就是19年——Harriot的丈夫终于死在小穆勒和Harriot之前,而且死前还必须签署声明放弃对于妻子的人身财产权,如此方能清除两人结婚的障碍。19年的等待换来了7年的婚姻,直到Harriot死于肺结核。苦恋使得两人合作 The Subjection of Women一书,不仅关注快乐平等的婚姻,还呼吁给予女性同工同酬权利和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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